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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18.02.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自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参股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龙恒业”)以来,一龙恒业的业务保持了稳定增长的态势,诸多优质客户和项目得以中标和拓展,海外业务占比逐年递增,经营指标逐年向好。2018 年初,诸多优质工程项目的启动和投标,使得一龙恒业经营资金出现短期不足,为支持一龙恒业的业务发展,保障一龙恒业工程作业优质项目招投标和经营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向一龙恒业提供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

  公司参股子公司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资金的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向一龙恒业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一龙恒业工程作业优质项目招投标和经营业务,并根据其需要向其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自款项从公司支付之日起12个月内。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按7.00%/年的贷款利率向一龙恒业收取资金占用费。

  4、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协议签署

  本次公司向一龙恒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司将与一龙恒业签订相关借款协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9517926U

  名称: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秦忠利

  注册资本:7250.363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08月08日

  营业期限:2014年03月06日至2034年03月05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2号楼4层409

  经营范围:石油工程技术及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石油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测井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批发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该企业于2014年03月06日(核准日期)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一龙恒业资产总额为 68,153.95 万元,负债总额为 19,446.46 万元,净资产为 48,707.49 万元。2016 年营业收入为 25,626.62万元;净利润为 4,225.46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一龙恒业资产总额为 71,702.73 万元,负债总额为20,373.33 万元,净资产为 51,329.40 万元。2017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1,277.21 万元;净利润为 2,500.02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风险防范措施

  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有效防范本次财务资助的违约风险,一龙恒业主要经营股东丁福庆、秦忠利同意以其持有一龙恒业所持的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为限承担补偿责任,若补偿责任超出了上述一龙恒业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权益金额之和的,一龙恒业将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一龙恒业拥有国内领先的带压作业和连续油管作业技术,在国内外中标多个项目,海外业务涉及中亚、北非、南美多个国家和地区,业务持续保持良好态势。公司自 2016 年参股一龙恒业以来,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海外业务占比逐年递增。

  为保障一龙恒业工程作业优质项目招投标和经营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将根据一龙恒业实际需求向其提供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自款项从公司支付之日起 12 个月内。

  2、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

  一龙恒业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一龙恒业主要经营股东丁福庆、秦忠利同意以其持有一龙恒业所持的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为限承担补偿责任,风险较小。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按照 7.00%/年的贷款利率结算,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同意公司向一龙恒业提供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一龙恒业信誉良好,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一龙恒业工程作业优质项目招投标及经营业务需要。本次财务资助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一龙恒业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一龙恒业主要经营股东丁福庆、秦忠利同意以其持有一龙恒业所持的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为限承担补偿责任,故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较小。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0元(不含本次对外财务资助),无逾期的对外财务资助。


  八、其他事项

  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公司不会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